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关于2014年度各类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4年度各类人员招聘工作即日开始,为了规范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简称CET6)或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专业八级;应聘非教师(含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参加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学历学位要求
1.教师岗位拟接收人员原则上为博士毕业生(含2014年出站的博士后、留学归国博士);非教师(含辅导员)岗位,只能接收应届毕业研究生。
2.拟接收人员的本科和最高学历学位应从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科院直属院所获得,各级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可或缺;博士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硕士研究生在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确保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2014年7月30日前获得(博士后应确保在2014年7月30日前出站)。
3.为改善教师队伍学缘结构,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三级学历教育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培养单位(我校优势学科或“985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接收我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接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培养方式及生源要求
1.拟接收人员的各级学历应为全日制计划内统招生,原则上不接收自筹生,专业学位、同等学历学位、定向生、委培生、成教生及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接收之列。
2.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北京生源的接收计划不得低于毕业生接收总计划的30%。各用人单位在考察应届毕业生时应统筹考虑京内京外两地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北京生源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
为优化我校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拟接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二、招聘岗位
2014年各类人员招聘岗位主要用于充实教师队伍,辅导员和实验技术岗位可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补充。具体招聘岗位见《2014年度各类人员招聘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填写《教师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于2013年12月5日前将《教师岗位申请表》纸质版送(寄)交校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rsc@cumtb.edu.cn。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纸质版《教师岗位申请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师岗位申请表》递交相关学院。
3.学院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师岗位申请表》按3: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并通知初选人提交以下应聘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等,提前攻博人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有海外经历的人员可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学院对各种应聘材料认真核对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留下。
4.各学院于2013年12月20日前(第一批)或2014年3月20日前(第二批),将审核通过初选人员应聘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公章)及《初选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人事处复审。
5.人事处将复审通过初选人员材料返回学院,并通知学院填写《初选人员综合考评工作一览表》(附件4)及综合考评相关事宜。
6.学院成立综合考评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笔试、试讲等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及人事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7.学院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提出拟录用人选,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或2014年3月30日前,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拟录用人员考核表》(附件6)及拟录用人选应聘材料报人事处。
8.人事处审核各学院拟录用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人事处将审定结果通知各学院。
10.学院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
(二)非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非教师岗位申请表》(附件7)纸质版送(寄)交校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rsc@cumtb.edu.cn。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纸质版《非教师岗位申请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初选人后,通知初选人提交以下应聘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提前攻博人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人事处对各种应聘材料核对后将原件退还本人。
3.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初选人员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名单后,于2014年3月中旬通知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
4.学校成立非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组织部、纪委、人事处、学工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试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
5.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人员综合素质确定拟录用人选。
6.人事处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其他说明
(一)计划落实与生源要求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度各类人员招聘工作,既要做到录用与申报计划一致(学历一致、专业一致、岗位一致),又要统筹考虑北京和外地生源(毕业分配之前已具有北京常驻户口者为北京生源,否则均为外地生源)的比例。
(二)为方便下一学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来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4年7月30日之前来校报到。
(三)材料审核与综合考评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教师招聘工作,严格审核初选人员的材料,并对综合考评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教师岗位专业性强,学历层次高,材料审核和综合考评工作由学院负责完成。非教师(含辅导员)岗位对综合能力要求较高,招聘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拟录用人员还需参加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相关专业技能的考试或实习。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教师岗位申请表》和《非教师岗位申请表》送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1号办公楼102室,邮编:100083。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通过初选后按《招聘信息表》中对应的各学院联系方式将应聘材料送(寄)交相关学院,应聘非教师(含辅导员)岗位人员通过初选后将应聘材料送(寄)交人事处。
2.人事处联系人:胡丹萍、信达;联系电话:62339138、62339215。
(五)附件表格可以从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特此通知。
3.初选人员基本情况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3年11月4日